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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通知

2021-09-06      朱瑞      点击:[]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术交流、增强科学研究和研发能力、实现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资源更充分的利用,现启动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 资助领域

详见《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附件1)。

2.资助周期与额度: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为3~6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本项目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研究人员和在站博士后人员开放。目前正在主持我校学科开放基金,且未完成结题验收者不予申请。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本开放基金。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研究时间及研究条件,同时在相应研究方向上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项目研究目标和内容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

4.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申请者需有2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书面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程序

1)项目报送。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2)。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2)项目初审。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对申请材料开展形式审核,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汇总上报。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报送《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式一份)至科研处。


2. 报送时间

926日前,申请人将材料寄送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联系人,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927~28日,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人完成项目汇总和初步审查,并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书》报送至科研处;

929~1010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


四、其他要求

1. 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

2. 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关规定和项目实施需要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项目经费一般限列支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3.根据浙江省财政经费相关规定,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不得外拨,一律实行校内报销。


五、联系方式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2号楼204

编:310053

联系人: 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8319

E-mail20201094@zcmu.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3.浙江省神经药理学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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