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科技部科技创新 2030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2021-09-17      重大科研管理中心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916日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 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265号)(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916/4583.html)。该重大项目围绕脑认知原理解析、认知障碍相关重大脑疾病发病机理与干预技术、类脑计算与脑机智能技术及应用、儿童青少年脑智发育、技术平台建设5个方面,共部署指南方向59个,国拨经费概算 31.48 亿元。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请人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现将相关要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2)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重大项目总体目标实现。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

(二)申报单位限额与个人限项要求

1.单位不限额申报

2.个人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络填报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https://service.most.gov.cn)。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开始受理时间为:2021年1098:00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11111:00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1年1111100前将申报汇总表(Excel)及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c@zcmu.edu.cn)。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部门)请提前与科研部重大科研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孙桂芹

联系电话:0571-86633141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619室


 附件1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pdf

 附件3. xx学院部门科技创新 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上一条:讲座预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一点思考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