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已经下达。立项项目清单将单独下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重大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15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工作。
各学院/附属医院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12月20日16:00前通过系统上报学校,学校将于2021年12月24日16:00前通过系统上报省基金办。
二、纸质计划书集中寄送
省基金办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在线审批工作。
(一)非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经省基金办在线审批同意后,计划书将自带省基金办的电子签章。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彩色打印(各三份),计划书末页需项目负责人签字,连同安全承诺书1份(负责人签字,见附件2)一并交至各学院。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后,于2022年1月19日11时前报送计划书、申请书(各三份)至学校科研部。科研部审核并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后,其中一份由学院返还项目负责人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一份由科研部寄送至省基金办,一份由学校存档。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华东医药)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打印(各四份),计划书末页需项目负责人签字,连同安全承诺书1份(负责人签字,见附件2)一并交至各学院。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后,于2022年1月17日11时前报送计划书、申请书(各四份)至学校科研部,由学校统一寄送至省基金办。省基金办组织完成后续盖章工作后下发项目负责人,并由项目负责人将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企业联合资助方、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立项文件寄送
省基金办统一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1份邮寄给学校,不再另行提供单个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娴 徐静
电 话:0571-86613536、86613631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行政楼625室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项目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docx
科研部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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