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7 李婧娴 点击:[]
各学院/附属医院、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发挥党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用好科技奖励“指挥棒”,引导重大创新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构建研、用、奖一体的完整体系,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流程可参考附件5。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名书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提名书填报时间
有意向申报的,请于2022年2月17日11时前联系科研部,并发送公示材料至科研部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2时,填报系统关闭时间为3月7日18时,在此之前须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具体内容按照提名工作指南规定的公示内容),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时,纸质版提名书(审核通过带水印、完成人签字)及附件一式一份递交学校科研部的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1时,加盖学校公章后,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提醒:1.我校牵头申报的,其他主要完成单位(包括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外单位)也必须在各自单位公示7天。2.如提名单位有另外要求的,另行通知并遵照执行。3.今年从政务网申报,可能会出现突发情况,请填报人务必预留更多时间,提前上报。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三)各学院/附属医院汇总
请各学院/附属医院填写本单位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于2022年2月17日11时前将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研部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五、提名要求
提名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提名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科学合理的开展成果遴选,提名一批在研发攻关、转化应用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科技厅将对提名者的提名材料质量、提名成果获奖情况、提名奖项类别符合情况、履行科研诚信责任等相关情况开展跟踪评估,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视情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业务咨询
科研部:李婧娴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二)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技厅0571-85118011
(三)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1-87054143
电子邮箱:chengz@zjinfo.gov.cn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2.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附件:3.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附件:4.学院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流程图
附件:6. 2021年度省科技奖常见问答(2月14日更新)
科研部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
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
评审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22年1-3月 |
组织提名 |
2022年4月 |
形式审查 |
2022年5月 |
行业评审 |
2022年6月 |
综合评审 |
注:以上为计划安排,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上一条: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