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申请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学校将于2022年3月11日11时关闭申报系统,同时关闭学院管理员的退回权限,各学院须在此之前完成所有申请项目的形式审查及修改再审核工作,形式审查要点将在近期发布。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截止时间。
一、 伦理审查
申报生命科学部(C)、医学科学部(H)和信息科学部(F)的申请人,如项目涉及动物和医学伦理的,请上交《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动物伦理审查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医学伦理审查表》至各学院/医院。2月28日(周一)上午11:00前各学院/医院将审查表一式一份,及《XX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盖章(校本部盖各学院章,附属医院可盖科教部门章)后交科研部孙桂芹老师处(办公室23号楼619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此外,动物伦理审查中涉及活的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实验,请同时上交项目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
二、高致病性病原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涉及高致病性病原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申请人填写附件《2022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一式两份),同时出具实验室资质证明(一式一份)至各学院/医院。2月28日(周一)上午11:00前各学院/医院将《2022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一式两份,及《XX学院申请项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汇总表》盖章(校本部盖各学院章,附属医院可盖科教部门章)后交科研部朱小玲老师处(办公室23号楼623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经科研部盖章后返还一份,其余科研部留底。
三、特别提醒
1. 申报生命科学部(C)的,本单位及合作单位均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
2. 各直属及非直属附属医院有医学伦理审查资质的,本院自行完成医学伦理审查即可。
3. 以上审查表和承诺书中所列项目名称应与最终申请书中完全一致,若申请书中项目名称修改,附件表格必须相应修改后重新盖章,否则无法通过形式审查。
四、联系方式
伦理审查联系人:孙桂芹
电话:0571-86633141
邮箱:20141038@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19室
高致病性病原生物安全保障承诺联系人:朱小玲
电话:0571-86613536
邮箱:zhuxl@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动物伦理审查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医学伦理审查表
3.个人承诺书-动物实验涉及病原微生物
4.XX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
5.2022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6.XX学院申请项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汇总表
科研部
2022年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研究的通...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