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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提交伦理审查和高致病性病原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的通知

2022-02-1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申请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学校将于202231111时关闭申报系统,同时关闭学院管理员的退回权限,各学院须在此之前完成所有申请项目的形式审查及修改再审核工作,形式审查要点将在近期发布。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截止时间。


一、 伦理审查

申报生命科学部(C)、医学科学部(H)和信息科学部(F)的申请人,如项目涉及动物和医学伦理的,请上交《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动物伦理审查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医学伦理审查表》至各学院/医院。228日(周一)上午11:00各学院/医院将审查表一式一份,及《XX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盖章(校本部盖各学院章,附属医院可盖科教部门章)后交科研部孙桂芹老师处(办公室23号楼619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此外,动物伦理审查中涉及活的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实验,请同时上交项目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


二、高致病性病原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涉及高致病性病原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申请人填写附件《2022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一式两份),同时出具实验室资质证明(一式一份)至各学院/医院。228日(周一)上午11:00各学院/医院将《2022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一式两份,及《XX学院申请项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汇总表》盖章(校本部盖各学院章,附属医院可盖科教部门章)后交科研部朱小玲老师处(办公室23号楼623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经科研部盖章后返还一份,其余科研部留底。


三、特别提醒

1. 申报生命科学部(C)的,本单位及合作单位均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

2. 各直属及非直属附属医院有医学伦理审查资质的,本院自行完成医学伦理审查即可。

3. 以上审查表和承诺书中所列项目名称应与最终申请书中完全一致,若申请书中项目名称修改,附件表格必须相应修改后重新盖章,否则无法通过形式审查。


四、联系方式

伦理审查联系人:孙桂芹

电话:0571-86633141

邮箱:20141038@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19


高致病性病原生物安全保障承诺联系人:朱小玲

电话:0571-86613536

邮箱:zhuxl@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动物伦理审查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医学伦理审查表

3.个人承诺书-动物实验涉及病原微生物

4.XX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

5.2022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6.XX学院申请项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汇总表


 附件.zip



科研部

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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