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1 点击:[]
一、资格审查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申报限定条件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在2022年3月20日前未办理结项或递交的结项材料全国社科工作办未受理的不予申报)。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曾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9年3月20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二、形式审查
1.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 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2.不采用2022年1月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申请书》“栏目二”或《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3.其他内容按oa通知(http://zyyoa.zcmu.edu.cn:5009/zftal-zhbgpt-web/ggfw/tzgg/ckGgll.zf?gnmkdmKey=N140101&layout=default&id=101643173877493586)中附件6、附件7的内容做好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
三、网络申报
1.网络申报。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2.数据录入。《申请书》和《活页》中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网络申报系统。申报跨学科课题要按“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学科归类(只能填写一个学科)。《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填写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和英文代码,并录入英文二级学科代码。请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代码表》准确录入二级学科代码。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571-86613631
邮 箱: xmglk@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7室
科研部
2022年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余杭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培训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