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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2-04-2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全省社科工作提出的“真”“情”“实”“意”四字总要求,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研究水平,更好地发挥课题研究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省社科联对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以及建设变革型社会组织中的理念、方法、机制等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渠道。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学术年会专项课题年度课题由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会员社团推荐申报,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选题,通过相关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提交(附件4)。第六届浙江省社科界学术年会专项课题另行组织,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2.申报资格。每位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2年6月1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本课题。

3.成果形式与课题管理。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立项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算),到期不能完成即作终止处理。

4.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各学会申报截止时间及申报受理方式请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相关学会确定省社科联接收各学会(推荐单位)报送的课题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请各学院将《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于6月1011时前同步发送至科研部邮箱备案。本次申报的课题,级别认定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

本次课题申报学校不是推荐单位必须通过社会组织(推荐单位)申报申报发起后经社会组织联络员(推荐单位)初审后提交至省社科联,经省社科联审核后,申报项目将自动进入待评审项目库。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版块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无账号的应先通过注册)登陆系统后进入“课题申报”板块。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附件2)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徐静

话:0571-86613631

箱:xmglk@zcmu.edu.cn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617室


附件:1.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

2.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

3. 申报汇总表

4.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会员社团名录

 附件材料.zip

 



             科研部

              2022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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