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暑期将至,为切实推进科研项目进展,加快科研经费执行进度,保障暑期科研工作安全稳定推进,温馨提醒如下:
1.推进科研项目进展
请各学院督促各级各类在研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团队加快项目研究进度。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计划进度安排,统筹推进科研工作有序开展。
特别提醒:2018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教育厅将于2023年6月30日进行集中清理。2018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学校将于2022年12月进行集中清理。
2.加快科研经费执行
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范使用经费的前提下,加快各级各类在研和已结题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进度。
纵向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为验收结论书下达次年开始计算 2 年。执行到期后仍有结余经费的,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前,财政经费执行率须达75%以上。如为联合基金,按照联合方资助经费视同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财政经费及联合资助经费之和也须执行率达75%以上,否则财务专家一票否决、验收不予通过。
3.确保科研工作安全
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各项规定,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仪器设备、水电安全、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与应急预案,确保暑期科研工作安全稳定开展。
暑期科研部将继续全力做好各项科研支持服务工作,为科研人员提供便捷的信息化科研服务。请科研人员及时关注学校OA及科研部网站信息。
科研部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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