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2号)的要求,现就 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本项目限校本部及附属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申报。
2.项目要求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3.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 各学院(部门)在推荐申报时请严格审核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3)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者;
4.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 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二、项目限额数
我校限额数为5项。各校本部机关及学院各限申报1项。第一轮已进行申报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资助情况
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2022年10月-2024年10月或2022年10月-2025年10月)。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办理结题。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
四、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稿,并以项目名称命名。材料需匿名,回避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所在学院(部门)等信息。
2.学院(部门)汇总后,进行形式审查,择优推荐上报。于2022年9月2日11时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2,excel表格和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mglk@zc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3.科研部根据学校限额数组织项目评审,拟资助项目的负责人需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上完成账号注册和《申请书》填写(新用户注册后请联系学院管理员进行账号审核)。各相关学院(部门)请于2022年9月12日11时前在网络平台中审核上报本部门的申报项目,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负责人需签字)。网络平台的项目应与递交的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俊秋,朱小玲
电话:0571-86633141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行政楼23#619室
科研部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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