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技术创新、集成与示范推广,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要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现就征集2023—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立足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突出农业高品质绿色发展要求,重点围绕粮油、蔬菜、食用菌、花卉、畜牧等5个产业征集(详见附件1-5)。
二、项目要求
(一)实施主体。重点面向“三农九方”协作单位、省市县产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部门。项目须明确主项目主持单位和子项目承担单位,主项目主持单位原则上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子项目承担单位以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部门为主。
(二)实施内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重点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开展从育种到栽培、植保、设施机械、加工、销售等全链条的技术组装集成、熟化配套、培训指导和示范展示推广。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三)资金安排。每个产业根据全产业链需要重点设计4个左右主项目,每个主项目根据试验推广环节,有针对地设计子项目,子项目资金一般按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进行设计安排。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集成创新示范推广所需的材料、交通、人工等支出。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根据产业发展技术需求,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确定产业实施项目,细化责任和任务,落实各环节专家,认真填写《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申报简表》(见附件6),于10月25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简表》(一式3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7,学院盖章,一式1份)纸质及电子稿提交至科研部,并通过“浙农技”数字化应用申报(应用将于10月24日上线,操作手册详见附件8)。如主持单位或子项目承担单位包含外单位的,申报简表请加盖外单位公章后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小玲 吴丛丛
电 话:0571-86613536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623室(快递仅接受顺丰标快,以收到时间为准)
附件:
附件3 浙江省食用菌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doc
附件7 XX学院2023—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需求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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