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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的通知

2022-12-30            点击:[]


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荐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可以推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 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2 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绩突出个人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知识产权工作,熟悉知识产权业务,勤于思考,善于研究,勇于创新,担当作为,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取得突出成效。

3.作风优良,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社会形象良好,群众公认度高。

二、申报数量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每校限推荐1名

三、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审批表(附件3)学院汇总后2022年123016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学院盖章扫描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科研部kyc@zcmu.edu.cn。

联系人:李婧娴,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pdf

 附件2.成绩突出个人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3.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docx


科研部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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