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点击:[]
各附属医院:
2022年校级附属医院科研专项已经立项发文,具体文件将单独下发至各附属医院。现将递交立项材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递交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报送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递交纸质版申请书及实施承诺书(附件1)、电子版用款计划表(附件2)及工号申请表(附件3)至各医院。
2.医院报送要求:
(1)申请书纸质版(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字,医院审核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部617室(如需邮寄,请使用顺丰标快)学校盖章后返还2份至各医院;
(2)工号申请表(已有学校工号者无需重复申请)、用款计划表电子版按发文顺序排序后报送至科研部邮箱;
(3)实施承诺书及伦理批件由各医院留存备查。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11时。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医院审核要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须与发文一致,项目组成员等信息须与申请时一致,项目第二负责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不得更改。
2.研究周期开始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
3.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用款计划表填写注意事项
1.请按文件经费额度填写用款计划表,限列支业务费和劳务费,各科目金额与申请书一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2.用款计划表须填写项目负责人学校工号(如有)、第二负责人工号。
四、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各附属医院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科研诚信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电话:0571-86613631
邮箱:xmglk @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17室
附件3:2022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临时工号申请电子信息采集表.xlsx
科研部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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