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请各位申请人积极完善申请书,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学校鼓励申请人积极申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不局限于浙江省指南,如在申报过程中有需求的,学校将给予相应指导和服务。项目指南纸质版已下发至各单位,指南电子版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38/。
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对部分基金委和科技部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具体限项规则见2023年度指南《申请规定》(附件1)。
三、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限项申请规定调整,即“1+2”模式: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具体规定详见《申请规定》(附件1),请申请人及早谋划组建团队。
四、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见附件2)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了被处理主体适用范围。办法规定: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只要与科学基金相关,自然科学基金委均可以按程序开展调查处理,无论责任人本人是否申请或主持过科学基金项目。请项目申请人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学生在内的项目组成员的实验原始记录、图像照片等科研数据的管理,恪守科研诚信。
五、学校科研部将于2月15日-2月16日(周三-周四)召开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第二轮精修辅导会。也请各学院在最后冲刺阶段,积极组织院内精修辅导,努力提升标书质量。
六、学校科研部将于2月17日(周五)下午2点,在滨文校区17321教室进行形式审查培训。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学院于2月15日上午11时前将形式审查培训会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部邮箱,会上将发放2023年度形式审查培训相关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和申请人积极参与。钉钉群号:29290014767。
科研部联系人:朱小玲、吴丛丛
电话:0571–86613536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pdf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国科金发诚〔2022〕53号).docx
附件3.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培训会报名表.docx
科研部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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