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按照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进展考核和结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展报告
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支撑项目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动态滚动资助。请在研的2021年重点支撑项目,提交2022年度进展报告2份(附件1)。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后于2023年4月7日11时前提交至科研部。
二、结题办理
(一)结题对象
2018年及以后的校级科研项目。
校本部的由学校科研部统一组织结题。
附属医院全额资助的由医院组织结题。请各附属医院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结题工作,结题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学校科研部,相关结题材料由附属医院留存备查。
(二)结题时间
本年度申请结题者需于2023年4月7日11时前递交结题材料。年度校级结题申请由科研部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额外申请。
(三)结题条件
完成合同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需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1.论文成果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发表论文的,论文应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单位且正式见刊。论文须标注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论文,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佐证材料需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全文和封底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原件将返还)。复印件的杂志目录中请用红笔划出自己的论文,论文中请用红笔划出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的字眼。
2.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并附上与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3.软件系统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并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如果项目成果是软件系统或光盘,还须同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使用证明。
4.专利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专利证书;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申请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授权机构正式受理证明。
5.预实验报告
国基预研专项可提交预实验等相关研究的工作总结申请结题。
(四)结题所需材料
结题报告(附件3)、佐证材料各一式3份(佐证材料直接订在结题报告后面即可),双面打印。结题报告封面需项目负责人签名;“经费使用情况”需计划财务处审核盖章;各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4)。
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上报科研部。
(五)经费及延期说明
1.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2.如项目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题需要申请延期的,请填写延期申请报告(附件5),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步报送至科研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电 话:0571-86613631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617室
附件1. 2022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附件2. 2022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汇总表.xlsx
附件3.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2022年版).doc
附件4. 2022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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