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资助自然科学领域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以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为2年,资助经费4-5万元/项。
2.“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扶持我校人文社科青年研究人员,打造一批学风扎实、富有活力、具有潜质的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以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为2年,资助经费2-3万元/项。
3.“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旨在支持学校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项目执行期为2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0.5-1万元/项。
4.“党建思政专项”旨在鼓励我校党务干部、思政教师、组织员、辅导员及其他相关研究人员围绕打造一流党建统领工程、争当“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排头兵”,针对党建、干部、统战、宣传、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0.5-1万元/项。
5.“学生思政工作专项”旨在提高学生思政工作教师的科研能力,强化思政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主要资助学生思政工作领域与学教一体化建设的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0.3-0.6万元/项。
二、项目指南
1.“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及“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三类项目自由申报。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数字化建设和鼓励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本年度设立“校园大脑建设”和“浙江中医药文化”2个申报方向,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领域选择申报项目类型。
(1)“校园大脑建设”方向旨在鼓励我校相关研究人员围绕校园大脑建设开展研究,充分发挥其融入学校数字化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未来导向”,以推动数据管理、数据决策、数据创新为目标,具体指南详见附件1。
(2)“浙江中医药文化”方向旨在鼓励我校相关研究人员围绕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开展研究,进一步产出中医药文化领域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经济与社会决策制定,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发展,具体指南详见附件2。
2.“党建思政专项”、“学生思政工作专项”分别设有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4),请选择相应的指南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
2.“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和“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申请人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限进校三年以内人员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其中“校园大脑建设”方向申请人应对学校信息化建设,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有一定的了解。
3.“党建思政专项”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申报。
4.“学生思政工作专项”申请人应为学校正式在编专职辅导员,或经学校正式公布聘任的兼职辅导员,或在学生思政工作岗位工作的其他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申报。
5.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已获原校级科研基金项目2项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3)正在主持厅局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或辅导员专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已获得“学生思政工作专项”资助2项者,不得申报“学生思政工作专项”;
(4)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5)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6)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11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2.项目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申请书电子稿,请注意申请书内容须匿名,且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待立项后再提交申请书纸质稿。
3.各学院(部门)需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按照申报通知和形式审查表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核通过、同意推荐的申请书和汇总表(excel格式和盖章扫描件)电子稿打包发至科研部邮箱,邮件注明:“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学院(部门)”。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须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并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Research Project of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2.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配套。
3.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六、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徐静 0571-86613631;
“党建思政专项”联系人:党建思政研究会秘书处 沈景画 0571-86658052;
“学生思政工作专项”联系人:学工部 方喜 0571-86613546;
“校园大脑建设”方向联系人:信息技术中心 唐雯炜 0571-86633185;
电子邮箱:xmglk@zcmu.edu.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行政楼23-617室(科研部),23-713室(组织部),23-123室(学工部),1-109-1(信息中心)
附件: 附件材料.zip
1. 校园大脑建设方向申报指南
2. 浙江中医药文化方向申报指南
3. 党建思政专项申报指南
4. 学生思政工作专项申报指南
5.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请按照项目类型选择对应模板)
6.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7.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党建思政研究会秘书处 学工部 信息中心
2023年3月29日
上一条:转发中华医学会关于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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