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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会议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03-3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会议评审验收工作,落实《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验收组织

根据管理办法和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通过初审的公益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会议评审验收(线上/线下会议形式均可),涉及公益项目清单和专家名单将单独发送各学院。实验动物项目验收工作请等待省基金办后续通知。

通过初审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省基金办组织专家评审验收,无需各学院组织会议评审验收。

二、专家邀请

评审专家已由省基金办在浙江省科技专家库中按一定比例抽取后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供,具体验收专家信息及项目清单见附件2。各学院应按照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20〕15号)(附件3)的相关要求按需邀请专家,相同学科的项目可邀请同批次专家,一同组织验收,专家人数和回避原则请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财政经费补助20万元以下的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1人。

三、具体操作

1.专家邀请:由各学院根据基金信息系统提供的专家名单自行邀请专家。

2.会议组织: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线上/线下会议。线上会议可采用腾讯会议或钉钉线上会议等形式进行。

3.验收程序:会议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讨论质询、专家评议、验收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等。项目负责人准备20分钟左右PPT汇报,再由专家依据提交的相关材料,对项目的研发内容和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质询;财务专家要依据项目财务预算,对项目实施中的经费到位情况、财政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最后由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附件4)并经所有专家签字。

无论线下/线上会议形式,验收意见均须所有验收专家签名,专家签到表也须所有专家签名,签字可以使用电子签名。

4.材料准备要求:会议验收前,请准备项目申请书、计划书、验收材料、验收意见(附件4)、酬金发放单(附件5),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论文、专利、获奖和应用情况等成果。如进行线上会议验收的,须提前1天上传至验收专家组群,供专家提前了解项目情况。

四、验收结果

请各学院及时组织验收,应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11时前提交本学院各项目的验收专家名单(附件2,保留选择的专家信息)、专家验收意见(附件4,专家签字扫描件)和签到表(附件5),纸质版(经学院盖章)提交至23号楼623室,word/excel电子版及扫描件请学院打包(每个项目1个压缩包,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同步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mglk@zcmu.edu.cn。

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验收工作,逾期提交将影响申请人下一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验收结果将由科研部统一在基金信息系统设定。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doc

  附件2. 验收专家名单(单独发送各学院)

 附件3.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docx

 附件4.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意见模板.docx

 附件5.验收组成员签到表.docx

 附件6.酬金发放单(专家信息收集).xlsx


科研部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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