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杭州高新区(滨江)关于开展首届标准创新奖申报评审的通知

2023-05-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强区战略,引导全区各行各业加大标准技术创新引领,促进标准、规制、规则开放和提质增效升级,为建设“天堂硅谷·硅谷天堂”贡献标准力量。根据《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区办[2023]8号)有关规定,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一)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范围为依法设立且财政级次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境内符合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及国家、省、市、区级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以下统称组织);

(二)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范围为在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本区标准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

(三)鼓励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战略性未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建设、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和“亩均论英雄”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及其标准化工作人员积极申报。

(四)申报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遵循自愿原则,凡符合有关条件均可报名。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区管委会、政府对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进行通报表彰,并对获奖的各类组织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申报项目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

1.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国家、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公布的先进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

2.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并已实施1年以上,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

3.主导制(修)订国家级团体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

4.制(修)订和自我声明公开先进的企业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

(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为主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已经通过项目考核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标准创新奖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

2.申报截止期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

3.申报的各类组织为标准主导制(修)订单位或者为主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

4.申报项目未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奖;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奖的,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标准创新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近5年应当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担任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位起草人、国家标准制定中排名前三的起草单位的第一起草人、行业标准制定中排名前二的起草单位的第一起草人、其他申报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四、申报材料

各学院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报书。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书》及自我承诺(附件1、2),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章,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自我评价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分细则》(附件3、4)进行自我评价,并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自我评价表。

(三)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提供与申报表和自我评价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以及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如无法提供的,需作出有效书面说明,否则所填项目不予采信。

(四)汇总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6)填写(学院无须盖章、以便装订)。

以上事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c@zcmu.edu.cn;同时提供一式四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

(五)请各学院另行将学院盖章版的《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6)发送kyc@zcmu.edu.cn

五、申报时间

2023年6月8日11时前,请各单位(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word版、纸质版)递交科研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娴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21室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书

2.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书

3.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评分细则

4.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评分细则

5.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组织汇总表

6.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个人汇总表

7.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研部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6.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附件材料.doc

 附件7.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上一条: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