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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西医类)的通知

2023-06-0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提升我省卫生健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省卫健委决定启动2024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西医类)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分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研究基金——浙江省卫生健康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部共建项目”)和面上项目。

(一)省部共建项目

1.重大项目。对照《2024年度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考核形式进行申报,主要领域包括重大慢性疾病诊治、重大感染性疾病防治、老年失能监测评估干预、颌面畸形数字化整复、重大急危重症与器官衰竭诊治、重大常见神经系统疾病精准诊疗、基于多模态特征融合的重大疾病精准诊疗等。

2.重点项目。面向45周岁及以下青年骨干人员,聚焦我省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需求,鼓励开展疾病诊治关键技术临床研究,优先支持与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匹配的项目。

(二)面上项目

1.一般项目。分三个方向:

一是常规方向。研究内容以自由探索为主,引导广大卫技人员聚焦实际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符合临床需求,突出对中青年卫技人员科研能力培养培育作用。要求选题立意新颖,技术方案可行,结果导向明确。

二是研发转化方向。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新技术产品研发,形成1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等成果,并完成初步可行性验证,开展成果转化。

三是政策研究方向。围绕卫生健康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实践和数字化改革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开展研究,形成有建设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县域专项(学校不涉及)。面向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围绕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结合自身功能定位,依托省市单位科研资源,重点开展已在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应用的临床诊治新技术和产品推广评价研究。其中,面向“26+6”山区海岛县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和防控策略研究,优先支持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对口帮扶的项目。

二、限额推荐

本年度开始,所有项目类型均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

三家直属附属医院申报限额由省卫健委单独下达,由各附属医院根据各自限额择优推荐医院科研人员不可通过学校本部进行申报。

校本部科研人员须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其他人员纳入其学科归属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如研究内容涉及中医药,请申报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请各学院做好申请质量把关。

(一)省部共建项目。

本年度,学校省部共建项目限额数为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各学院省部共建申报限额数: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如全校拟申报省部共建项目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面上项目。

省卫健委根据往年学校申报立项工作基础,考虑年度适度增长需求、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等因素下达学校限额总数。

学院面上项目申报限额数:按照学院近三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平均立项数的1.5倍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有立项但不足2项按2项计,无立项按1项计。具体学院面上项目申报限额数稍后通知各学院。

本年度省卫健委要求各单位推荐40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的项目不低于40%,原则上各学院报送的面上项目中40周岁及以下的申请人比例应不低于40%

三、申报人要求

(一)基本要求。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196311日后出生),省部共建重点项目支持45周岁以下(197811日后出生)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未曾获本计划支持的申报人。申请人须是实际主持本次申报项目的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同时申报2项及以上本计划项目的;

2.有负责2项在研本计划项目的;

3.有负责1项在研省部共建项目的;

4.负责本计划项目有逾期未验收或近3年有终止情况的;

5.有负责在研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类或省重大科技计划类项目,同时申报省部共建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的;

6.相同申报内容同时申请其他政府资助科技计划的;

7.申报内容超出本计划申报指南或已获其他政府科技计划资助的;

8.5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

四、其他要求

(一)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周期为202411日至20261231日)。省部共建项目由省卫健委组织验收;其他项目由承担单位和主管单位依托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验收,验收情况报省卫健委备案。

(二)预期成果。不简单把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以及专利、技术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防控策略等产出,支持县级将临床诊治新技术产品的推广普及和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育作为产出指标。项目成果有转化需求的,按照任务书约定在“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进行对接转化。

(三)诚信伦理。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伦理准则,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学术不端行为,不受理可行性报告重复率高于30%的申报项目。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需获得伦理审查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请校本部各学院收齐各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后统一办理,于614日上午11时前将各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及《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见附件311份)的电子版和纸质学院盖章版交至科研部孙桂芹老师处(电话:0571-86633141sunguiqin2001@163.com,滨文校区行政楼23619)。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审查由医院自行开展。

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

请校本部各学院于614日上午11时前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系统,11份)交至科研部623办公室,统一办理校学术委员会盖章流程。逾期不候。

(四)生物安全。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须提供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向国外提供生物样本资源和信息的,应取得国家科技部门备案。

(五)廉政意识。申请人和申报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65日,校本部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616日上午11时,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提醒所有申请人务必在以上截止日期前在系统中有过一次正常提交记录,否则无法申报。

请学院于612日上午11时前报送省部共建项目申报意向至学校。提醒申报省部共建项目的申请人,申请时还需同时上传查新报告完整版和查新报告结论页。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网络申报。

申请人通过申报引导(www.msttp.com/xm),点击“西医项目”进入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在填报相关资料前,须在申报系统的“申报管理”,点击“信息共享”,将拟申报的研究内容与历年立项项目和研究成果进行检索比对,杜绝相似度高的低水平重复研究。

2.学院形式审查及汇总。

请学院于627日上午11时前在限额数内报送省部共建项目和面上项目至学校。各学院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做好形式审查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项目经学院推荐到学校后形式审查不通过,名额由学校收回。

由于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中,校本部各学院无二级管理员账号,各学院根据申请人系统中导出的PDF申报书及PDF水印版可行性报告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经审核盖章后报送科研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请于2023627日上午11时前发送至xmglk@zcmu.edu.cn。学校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校本部各学院无须在系统中点击审核报送。

3.学校评审及上报。学校择优推荐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报送省卫健委。面上项目按照学院在限额内报送的项目清单上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丛丛、钮萍萍;

电  话:0571-866135360571-86658093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伦理审查表模板F(科研项目申报).doc

附件3 XX学院申请2024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西医类)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xlsx

附件4 XX学院2024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西医类)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部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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