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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递交立项材料的通知

2023-06-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已经立项发文(OA系统-学校公文),现将递交立项材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递交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递交纸质版申请书、实施承诺书(附件1)各一份;电子版用款计划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至学院。

申请书和实施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学院(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237511前将申请书纸质1份(不匿名)报送至科研部617室,用款计划表电子版、立项汇总表(均请按发文顺序排序、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科研部邮箱xmglk@zcmu.edu.cn,实施承诺书留学院备查。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学院/部门审核要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费等须与发文一致,项目组成员等信息须与申请时一致,项目组成员须签字。

2.研究周期请填写整年研究周期,即:

一年期项目为20235月—20244月;

两年期项目为20235月—20254月;

三年期项目为20235月—20264月。

3.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

4.各类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重点支撑项目:实行核心培养目标考核制。

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获国家级项目立项(核心考核指标,必选项);

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核心考核指标,必选项);

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获得科研项目立项(不包括校级科研项目),或发表论文等;

党建思政专项:如以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的,应发表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以录用证明为准),或论文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党建思政类会议表彰;如以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的,应获校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原则上不少于100字);或该项目获得厅局级项目立项。

学生思政工作专项:如以论文形式作为研究成果的项目,应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三、用款计划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按立项文件的经费总额填写用款计划表,限列支业务费和劳务费。

重点支撑项目按年度拨付,其他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四、项目研究成果标注要求

论文、著作、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专利等,须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并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Research Project of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五、项目承担学院/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科研诚信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限额申报数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徐静 0571-86613631

“党建思政专项”联系人:党建思政研究会秘书处 沈景画 0571-86658052

“学生思政工作专项”联系人:学工部 方喜 0571-86613546

电子邮箱:xmglk@zcmu.edu.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23-617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实施承诺书.docx

 附件2: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用款计划表.xlsx

 附件3:XX学院-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科研部 组织部 学工部

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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