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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0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我校启动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项目,支持申请人进一步开展预实验等相关研究。

一、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02310月至20242月。

资助经费2-3万元/项。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1:1配套。

项目执行期满后学校将组织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预实验等相关研究的工作总结。

项目到期后,剩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含全职博士后)。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

2.本项目优先资助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负责人。

3.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

3)各渠道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4)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表》(附件1)递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审核汇总后请于202391111时前将《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学院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部617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标书修改和项目遴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联系电话:0571-86613631 18806130057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23号楼617


附件: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部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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