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我校启动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项目,支持申请人进一步开展预实验等相关研究。
一、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
资助经费2-3万元/项。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1:1配套。
项目执行期满后学校将组织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预实验等相关研究的工作总结。
项目到期后,剩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含全职博士后)。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
2.本项目优先资助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负责人。
3.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
(3)各渠道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4)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表》(附件1)递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审核汇总后请于2023年9月11日11时前将《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学院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部617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标书修改和项目遴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联系电话:0571-86613631 18806130057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617室
附件:
科研部
2023年8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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