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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点击:[]

各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我校关于推进附属医院强院战略,建好浙中医大系医院品牌,进一步促进附属医院高质量科研项目培育,提升附属医院整体科研能力,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2113号),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中医药重大疾病、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等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研究;中药及民族药药用资源研究、新药开发、院内制剂、经典名方二次开发;浙派中医学术源流、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与传承研究等。

(二)社会科学类项目:中医药政策与发展研究等。

二、资助类别

附属医院科研专项项目资助类别包括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科研项目、青年人才项目。

1.重点研究项目:指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关键问题。自然科学类资助强度一般为8-10万元/项,社会科学类资助强度一般为2-3万元/项,研究周期3年。

2.一般科研项目:要求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中医药临床,自然科学类资助强度一般为6-8万元/项,社会科学类资助强度一般为1-2万元/项,研究周期23年。

3.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骨干。项目选题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自然科学类资助强度一般为3-5万元/项,社会科学类资助强度一般为0.5-1万元/项,研究周期2年。

三、申报条件

1.为更好地推进基础与临床合作,项目申请采取双申请人形式

1)项目第一申请人须为我校附属医院在职人员;

2)重点研究项目的第二申请人为我校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其他项目的第二申请人为我校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负责项目指导。

2.重点研究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同一申报周期内每人每类项目只能申报1项。

3.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 缺少中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医药研究内容;

2)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四、经费要求

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经费来源于学校附属医院科研专项发展基金,纳入学校专项发展基金统一管理。

五、申报要求

1.请各附属医院与项目双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第一负责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第二负责人负责项目指导工作。其中第二负责人要求为学校在岗在编人员,承诺持续提供指导,直到项目顺利结题。

2.拟组织申报的附属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请于10911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4)报送至科研部邮箱。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102611。逾期不予受理!请以医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3)提交至所在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各附属医院须按照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者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形式审查清单参见附件4,经审核合格后的申请书、汇总表(excel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附件4)电子版请于102611时前打包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申请书统一命名为:“序号+姓名+项目名称”,邮件注明:“2023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申报-××医院”。

5.最终报送的汇总表请各附属医院按项目类型(重点、一般、青年人才)根据立项意向排序后上报至科研部。

6.学校科研部将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择优立项。

六、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关注项目实施进度,部分2023年底到期须办理结题的项目,科研部将于今年年底集中组织结题,具体组织形式将另行通知。

项目结题清单和经费使用情况清单科研部将单独下发至各医院。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将收回学校统筹。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书要求抓紧实施,及时报销支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联系电话:0571-86613631 86658091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行政楼617



附件: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科研专项(自然科学类)申请书.doc

 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社会科学类)申请书.doc 

 4.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部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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