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57号,见附件1),现将本年度集中受理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费用发放申请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1)纵向科研项目合同书/计划书/任务书的经费预算中列有间接经费科目(或激励费科目),且该科目有预算额度。
(2)《浙江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57号)发布后,不再限制绩效支出每年的发放比例。
二 、发放额度和查询方法
(一)激励费已提取至科研部经费卡的项目
主要是2018年及以前的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此类项目的激励费已提取至科研部的绩效支出经费卡(经费卡代码:171200E012,卡负责人为科研部负责人)。
对于激励费已提取至科研部经费卡的项目,科研部已完成各项目截至2023年9月26日剩余可发放激励费余额的核算工作,项目清单及激励费余额将发至学院(仅涉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和基础医学院)。涉及项目为已结项或预期2023年底到期正常结项的,本次申请发放金额请务必按照表中“截至2023年9月26日激励费余额”一列的金额填写,金额为应发金额。
(二)间接经费单独设立一张经费卡的项目
主要包括已结题或在研的2016-2020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单独设立的间接经费卡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可登录财务系统自行查询激励费余额。具体查询方法如下:点击“项目成组查询”,点击经费卡代码后,在“预算执行情况”选项卡,找到“激励费”科目的“预算/收入数”、“支出数”和“余额”。 本次申请发放金额由项目负责人在余额以内按需填写,金额为应发金额。
(三)激励费仍在项目负责人经费卡的项目
主要包括2021年起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区域联合重点/专项)以及2019年以来立项的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登录财务系统自行查询激励费余额。具体查询方法如下:点击“项目成组查询”,点击经费卡代码后,在“预算执行情况”选项卡,找到“激励费”科目的“预算/收入数”、“支出数”和“余额”。本次申请发放金额由项目负责人在余额以内按需填写,金额为应发金额。
三、发放流程及报销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打印《浙江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分配表》(见附件2),将纸质签字版(一式1份)及word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命名)交至各学院,请同时附上该项目合同书/计划书/任务书的项目组成员页的复印件以便核对,若仅发放给项目负责人一人的可以不提供项目组成员页(注意:发放的成员必须是项目合同中的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且不包括学生)。请学院按照《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分配表审核要点》(见附件3)审核并盖章后,于10月19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部,激励费已提取至科研部经费卡的项目word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命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mglk@zcmu.edu.cn。
激励费已提取至科研部经费卡的项目《发放分配表》由科研部预约财务系统报销,其余项目(间接经费单独设立一张经费卡的项目、激励费仍在项目负责人经费卡的项目)《发放分配表》原件经科研部审批后返还学院,项目负责人自行预约财务系统报销。财务系统报销预约方式见附件4。
四、科研部联系人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
1.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
联系人:孙桂芹
电话:0571-86633141
办公室:行政楼623
2.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
联系人:吴丛丛
电话:0571-86613536
办公室:行政楼623
(二)人文社科类项目
人文社科类项目
联系人:徐静
电话:0571-86613631
办公室:行政楼617
科研部邮箱:xmglk@zcmu.edu.cn
附件:
1.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请见学校OA)
4.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费用(激励费)报销 财务系统预约操作手册2023.09.26更新.docx
科研部
2023年9月26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