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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2023-11-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立项清单已下达,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任务书,具体项目清单将发送各学院,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签订流程

1.登录系统:项目负责人通过链接https://kj.wsjkw.zj.gov.cn/,登录“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

2.修改任务书:进入“合同管理”模块,点击“任务书修改”。其中:

1)填写“经费预算”。是否有专项经费资助以及相应经费填写额度,已在系统内进行说明和设置,应严格按照规定填写。

修改填写时,有资助项目要填写“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两栏开支预算;无资助项目只需填写“配套经费”开支预算。意:间接经费为,设费一般为

通过“打印”按钮和显示界面,项目涉及医学动物实验的需打印已填写表格,加盖单位科管部门公章(或动物实验管理部门章);涉及合作单位的需打印表格后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允许高校二级单位公章);上述盖章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在相应窗口上传。

部分项目需按照医学伦理审查专家意见,完成伦理证明的补充修改(单独通知相关项目)。

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填报系统,在1114日(周二)下午16时前,完成个人任务书修改和提交。

3.承担单位审核:负责人完成修改后上报至单位审核(由学校科研部在系统中审核,各学院无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的上报省医学科教中心,不通过的退回项目负责人。

4.科教中心审核:经省医学科教中心审核通过,形成任务书样稿(带水印,以下简称样稿);不通过的退回项目负责人。

5.负责人打印样稿:负责人打印样稿,其中的“七、承诺书与单位意见”和“八、主管单位意见”这一页,系统已设置承诺书内容与项目基本信息严格对应、不能混充!

科教中心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打印任务书样稿(确保带水印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以保证打印质量)及相关伦理等证明材料交学院。同时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经签字的《科研项目实施承诺书》(一式一份,单独交,不要装订),交由学院保存。

请各学院于1116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学院盖章(盖在七、单位盖章处)的任务书样稿寄(送)到学校科研部623室。如研究内容有涉及伦理、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等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如有老师参与外单位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需加盖学校公章的,请学院收齐后,提交《公务用印备案表》批量办理。请学院收齐后并于1116日(周四)上午11时前统一至科研部办理。(说明:本年度任务书中合作单位允许使用高校二级单位公章,可加盖学院章,非必须加盖学校章)

学校科研部办理任务书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后,将盖章页扫描件发回各学院,纸质版留存学校科研部。项目负责人应于1120日(周一)上午11时前在规定窗口上传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学校盖章的PDF格式任务书。

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任务书样稿,上报省医学科教中心,报省卫健委科教处审核确认。不通过的退回项目负责人。通过科教处审核确认的项目任务书样稿,加盖“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成果计划管理专用章”,形成正式的任务书。任务书可以提供给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主管单位进行在线查询、下载、打印。

二、其他事项

1.如因实际情况确需调整任务书相关内容的,可在任务书完成后申请变更,任务签订期间不能修改。

2各学院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全流程管理,特别是要强化科研诚信和伦理监管,确保开展的临床研究项目符合伦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科研诚信事件,一旦发现违背诚信伦理要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丛丛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623室(快递仅接受顺丰标快,以收到时间为准)


附件:科研项目实施承诺书.docx


科研部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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