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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递交立项材料的通知

2023-12-19            点击:[]

各附属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已经立项发文,现将递交立项材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递交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报送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递交纸质版申请书三份(项目负责人、第二申请人、其他项目组成员签字及实施承诺书一份(附件1)电子版用款计划表(附件2)及工号申请表(附件3)至所在医院

2.医院报送要求:

1)申请书纸质版医院审核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部617室(如需邮寄,请使用顺丰标快)学校审核盖章后返还2份至各医院;

2)工号申请表(已有学校工号者无需重复申请)、用款计划表电子版(excel版和pdf盖章件)报送至科研部邮箱;

3)实施承诺书及伦理批件由各医院留存备查。

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1211时。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医院审核要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须与发文一致,项目组成员等信息须与申请时一致,项目第二申请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不得更改。

2.研究周期开始时间统一为:20241月。

3.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用款计划表填写注意事项

1.请按文件经费额度填写用款计划表,限列支业务费和劳务费,各科目金额与申请书一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2.用款计划表须填写项目负责人学校工号(如有)、第二申请人工号。

四、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各附属医院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科研诚信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电话:0571-86613631

邮箱:xmglk @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17室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安全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2:2023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用款计划表.xlsx 

附件3:2023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临时工号申请电子信息采集表.xlsx




科研部

2023年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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