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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4-02-0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组建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服务的相关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熟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了解秸秆综合利用前沿科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从事秸秆利用工作且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专家委员会成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正高级技术职称人选;鼓励推荐秸秆利用效益高、行业内技术领先的秸秆利用企业代表;

(三)对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胜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胜任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程序

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产生,学校限额推荐5

意向摸底:请各学院做好意向摸底工作,并28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意向推荐人员名单报送科研部。

材料递交:申请人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附件2),并同时报送“秸秆‘五化’利用工作经历与成果一栏的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并汇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须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于220日(周二)上午11时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扫描版报送科研部。

校内遴选:如校内各学院推荐人数超过学校限额数,学校将遴选择优确定名单。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吴丛丛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行政楼23623

邮箱:xmglk@zcmu.edu.cn

附件:

 附件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doc



科研部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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