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报所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学院在完成检查的基础上,统一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报送至科研部。
2、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20〕8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23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各学院要加强对预期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的监管,同时要重视提高课题的成果质量。
5、需上报科研部的检查材料为:
《中期检查表》纸质版2份,项目负责人需签字(学院不用盖章)(附件1);
《中期情况总结表》excel电子版1份,学院盖章版1份;
《重要事项变更表》纸质版4份(若有变更者),项目负责人需签字(附件3)。
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1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玮珏 徐静
电 话:0571-86613631
邮 箱:shkx@zcmu.edu.cn
地 址: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3617室
附件:
科研部
2024年3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