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经研究,市社科规划办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拟立项课题5-7项。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每项1.5万元,一般每项1万元。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及结题条件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23〕29 号)执行,研究成果如入选《杭州社科成果》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发表在“三报一刊”或省委宣传部“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的,则确认为重点课题。课题完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资助经费在课题完成结题后一次性拨付。
二、研究内容和选题
申报本专项课题应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等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和重大改革问题,结合浙江省、杭州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行动开展深入研究阐释,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市落地落实。
申报者请根据以上研究内容要求,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选题题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我校限额申报4项。申报者应认真对选择申报的选题进行论证设计,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学院/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报者所在学院/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五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五份)报送至科研部617室,《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件和盖章扫描件)发至科研部邮箱。
3.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6日11时。逾期或材料不全,概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 静 王玮珏
电 话:0571-86613631
邮 箱:shkx@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7室
科研部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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