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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8-2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我校拟对专家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予以经费资助,作为预研基金用于申请人进一步开展预实验等相关研究,提高再次申报的成功率。

一、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0249月至20252月。

资助经费2-3万元/项。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1:1配套。

项目执行期满后科研部将组织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预实验等相关研究的工作总结以及结题报告等材料申请结题。

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原则上收回学校统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含全职博士后)。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已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负责人。

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校级项目(含人才专项、附属医院专项),请申请人做好统筹安排。

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

3)各渠道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4)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书》(附件1)递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审核汇总后请于2024923日(周一)11时前将《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部617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标书修改和项目遴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联系电话:0571-86613631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23号楼61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部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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