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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递交立项材料的通知

2024-11-0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已经立项发文(见OA-学校公文),请通知项目负责人递交科研项目实施承诺书(附件1)和经费用款计划表(附件2)。各学院/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请于2024111311时前将用款计划汇总表(excel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mglk@zcmu.edu.cn,科研项目实施承诺书留学院备查

请按立项文件的经费总额填写用款计划表,限列支业务费和劳务费。项目研究期限为202410-20252月。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研究成果、预实验等相关研究的工作总结。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联系人:徐静

 话:0571-86613631

 箱:xmglk@zcmu.edu.cn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7室


 附件1:科研项目实施承诺书.docx 附件2:用款计划表.xlsx



科研部

2024年115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