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与转化,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杭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根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相关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度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中登记技术合同(买方为杭州市企业)的国内高校。
二、申报条件及兑现标准
1.申报条件:高校院所已经开具给本市企业技术合同款项票据、实际收取相关费用(不含2023年已经兑现部分)。
2.日期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日期以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显示的日期为准;实际技术交易日期以银行转账凭证显示日期为准;兑现认定以银行转账日期核定,其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兑现标准:兑现金额按《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文件相关标准执行:按照上一年度输出技术合同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4.举例:假设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签订合同(总金额60万元),2023年到账40万元,2024年到账20万元。如合同登记在2022年,则2023年及2024年均无法申报奖励。如合同登记在2023年,则可在2024年申报5%*40万元奖励;如合同登记在2024年,则可在2025年申报5%*20万元奖励。
三、校内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度杭州市科技局技术交易奖励汇总表》(附件 1),于11月20日(周三)上午11时前将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合同材料扫描件(即技术合同登记表、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统一发送到邮箱(kyc@zcmu.edu.cn)。每个合同材料扫描件各一个文件夹(以合同上的项目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名字为:“XX学院-技术交易奖励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李婧娴 吴丛丛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科研部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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