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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5-04-0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6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努力推进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致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浙江省委十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提出的“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部署,开展具有现实基础、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类型

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设置常规课题与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主要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会员(成员),适当兼顾会员社团的会员(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1)。课题立项后的管理责任单位默认为申报人组织人事关系所在的省内单位。

1.常规课题:申报人根据自身学术专长与研究兴趣确定申报内容,且与所在社会组织的学术研究领域相吻合的选题均可申报,经省社科联统一评审后择优立项为资助课题或不资助课题。

2.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各社会组织2025年度举办包含征文评比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可推荐优秀成果参评本专项课题,成果一般为论文或研究报告,推荐比例:征集成果数10—30篇的可推荐1项,31—60篇的为2项,61—100篇的为3项,101—150篇的为4项,150篇以上的可推荐5项。由各社会组织初评后推荐申报,经省社科联组织终评后立项为不资助课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限定:在研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截止日前未结题)或此前承担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课题被撤项、终止以及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得以已立项的厅级(含)及以上级别课题及其成果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本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以与本次申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同期其他同级别课题。申报人可申报省社科联同期组织的其他课题,但同年不得重复立项(以已完成的研究成果申报获立项课题除外)。

2.时间安排:常规课题的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首页中部“大成集智”系统进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或从申报系统下载后填写,转为PDF文件后上传)。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操作手册(申报人)》。

各社会组织5月23日前完成常规课题的申报初审工作。审核负责人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操作手册(社会组织初审)》,核实申报人会员身份,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如退回申报人应说明理由。

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的具体申报工作,下半年适时另行通知。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课题申报期间,申报人和审核负责人应及时关注申报系统动态的“审核、修改、重新提交、再次审核”等信息提示并作相应处理,如最终未完成提交、审核,视为申报不成功。

、联系方式

省社科联联系人:况落华(0571—81050873)、胡荣仁(0571—81050867)

学校联系人:王玮珏  徐静

电话:0571-86613631

邮箱:shkx@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7室


附件:

 1.浙江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会员社团名单业务主管社团.docx

 2.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论证(活页).docx


科研部

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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