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32号,见附件1),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表彰周期为2年,获奖项目(组织)由省政府进行表彰。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由省政府质量奖、创新奖和省知识产权奖等奖项组成。
(一)省政府质量奖由质量奖和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组成。
(二)创新奖由质量管理创新奖、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和标准创新组织奖组成。
(三)省知识产权奖由省知识产权大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组成。
(四)每届质量奖、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质量管理创新奖、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获奖项目各不超过10个,标准创新组织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省知识产权大奖不超过2个;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个、二等奖不超过90个、三等奖不超过180个。允许奖项空缺。
二、表彰、奖励及经费
获奖项目(组织)由省政府进行表彰,并以适当形式向省政府质量奖、创新奖获得者颁发奖牌、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质量奖为200万元、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为100万元,质量管理创新奖为60万元、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为30万元,标准创新组织奖不发放奖金。向省知识产权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省知识产权大奖为300万元,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一等奖为30万元、二等奖为15万元、三等奖为5万元。
三、时间节点
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通知,第二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预计将于2025年10月底启动。但一旦启动,留给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预计很短,请各单位拟报奖人员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可以先参考首届省知识产权奖的通知(《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通知》https://kyc.zcmu.edu.cn/info/1004/3233.htm)要求准备材料。具体要求届时请以第二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推荐工作的正式通知为准。
建议按以下时间节点准备报奖:
(1)10月下旬前:根据2022版申报表和自我评价表,先行挖掘、准备材料。
(2) 11月上中旬前:准备相关经济效益财务证明(2022、2023、2024年度)、研发投入财务证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养)财务证明。根据新发布2025年版本,核对填报
(3) 11月中旬前:校内评审,择优上报(根据附件2《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实施细则(2025.6征求意见稿)》,我校限额推荐5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12月上中旬前:准备线上报送省局评奖系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娴
电 话:0571-86613693
邮 箱:kyc@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621室
附件:
附件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实施细则(2025.6征求意见稿).doc.doc
科研部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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