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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4-0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137号,以下简称《通知》)。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空间计算、扩展现实、智能体验装备、新型显示、绿色低碳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低空旅游、沉浸式交互、数字内容智能生产等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立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运行管理较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之比不低于1:1。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每个单位原则上择优推荐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安排

申请单位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6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部617室。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及加盖公章扫描版本)、汇总表(word及盖章扫描版)同步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玮珏  徐

话:0571-86613631

箱:shkx@zcmu.edu.cn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7室


附件: 

1. 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 

2.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 

3.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科研部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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