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目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尚未发布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根据往年工作安排,正式通知发布后,留给学院和学校开展评审和形式审查工作的时间非常有限。为此,请各学院能及早谋划,督促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做好项目的遴选和上报工作。
一、限项规定及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规定及申报要求(附件1)提前摸底,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探索、青基项目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重大、杰青、联合项目不纳入限额。
202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规定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请各学院引导申请人合理选择申报类别、撰写申请书(正文提纲见附件2,正式申报书提纲请以系统版本为准),并做好拟推荐项目的遴选工作。
二、特别提醒
1.根据前期《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满足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3周岁(医学科学领域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请各单位及申请人按照上述年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及摸底报送工作。后续如正式文件另有调整,以最新发布为准。
2.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基项目立项率明显高于探索项目,请各学院在遴选和推荐过程中充分考虑青基和探索项目的比例。
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步开展相似度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系统已立项申请书及验收材料),相似度30%以上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并开展科研诚信调查。再次提醒申请人恪守科研诚信底线,杜绝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提醒同一研究团队的科研人员注意避免研究基础撰写的高度相似性。请各学院对拟推荐项目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后再报送至学校。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汇总审核后于6月18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学院拟申报清单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见附件3)发送至科研部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朱小玲
电 话:0571–86613536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623室
附件1.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规定及申报要求.docx
附件2.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正式申报请以系统版本为准).docx
附件3.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申报清单.xlsx
科研部
2026年6月8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相关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集中更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