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点击:[]
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6个月内可发放劳务费余额并进行经费结算,逾期自动结算。
结算后根据科研需要重新申请立项进行经费预算,结算后的经费开支范围仍按《浙江中医药大学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01号)执行,其中业务接待费不超过原项目预算总额,劳务费不超过结算后新立项项目金额的65%。
结题1年后仍未制定剩余经费用款计划的予以冻结。
以下为结算后根据科研需要重新申请立项的剩余经费预算表(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递交科研部621盖章,再至计划财务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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