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9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国家语委各委员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语委
2025年9月2日
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机构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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