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警示教育 > 正文

关于对厉桂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2023-07-17            点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山东农业大学厉桂华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厉桂华使用他人项目申请书内容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飞秒激光调制和优化PtPd高指数晶面构型及其增强电催化性能的研究”(申请号1227042035),存在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厉桂华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厉桂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飞秒激光调制和优化PtPd高指数晶面构型及其增强电催化性能的研究”(申请号1227042035)申请,取消厉桂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厉桂华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对张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剽窃问题处理...

下一条:关于对孙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问题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