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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薛芳等发表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处理结果的通报

2024-03-15            点击:[]

关于对薛芳等发表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薛芳(现就职于济南市妇幼保健院,该院先后依托山东大学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申请基金项目)等发表的论文“Fang Xue, Haibin Zhou* et al. MicroRNA-139-3p inhibits the growth and metastasis of ovarian cancer by inhibiting ELAVL1. OncoTargets and Therapy, 2019, 12:8935-8945.”(标注基金号30901987)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涉事论文的实验部分由第一作者薛芳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作者对实验数据的真实性疏于审核,造成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的客观结果,薛芳和通讯作者周海斌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13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取消薛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给予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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