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点击:[]
全体教职工:
日前,我处收到省纪委转来关于群众反映学校科研论文奖励的有关问题,经核查,确实存在文件对“被SCI、EI、SSCI等收录的论文”影响因子采用时间不够明确的问题。考虑到涉及面比较广,对已经发放的科研奖励经请示校领导同意,不再予以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论文奖励,我处已着手对《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进行修改,现已形成初稿,下一步将广泛征求意见,拟于今年10月底或11月初予以印发。
特此公告。
科研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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