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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省中医药科技专家库信息更新和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2-06-0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省中医药科技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省中医药科技管理和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省中医药科技专家库信息更新和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专家库征集对象为仍在科研一线工作、在中医药科学研究或中西医联合攻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资信的专家。已进入省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的专家与省中医药科技专家库实行共享,不再填报入库申请信息

(一)专家信息更新。已入库的专家更新个人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研究领域、荣誉奖励、科研信息等有变化的信息。

(二)专家征集入库。请各单位对照以下专家入库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入库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科研业绩等证明材料。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敢于抵制影响秉公履职的行为和现象,客观公正,作风民主;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 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相关评审咨询工作;

3)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2.专业条件

1)科研型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验收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局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前三完成人),或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负责人,或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负责人,或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

2)临床型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行业学会相关分会担任副主委及以上职务,或是省级及以上名中医、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或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

3)管理、财务型专家。担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院所科技职能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超过 5年,具有丰富的科技、财务管理经验,其中财务专家应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卫生健康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二、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库信息更新及专家征集工作将使用新系统“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https://zycc.wsjkw.zj.gov.cn/)”。

(一)信息更新操作。已入库专家请于平台首页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原始密码为:zyykjxm#123,登录后进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 ”→“专家推荐 ”→“专家信息”→“修改”模块进行专家信息修改更新。已入库专家如无法通过个人身份证登录请于平台首页进行新用户注册,经本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后,可登录系统进行专家信息更新操作。

(二)征集入库操作。新申请入库专家如已注册原系统(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请于平台首页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原始密码为:zyykjxm#123,登录后进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专家推荐”→“专家信息”→“添加”模块进行专家信息填报。若个人身份证无法登录或为新用户,请于平台首页进行新用户注册,经本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后,可登录系统进行专家信息填报操作。填报后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查通过后正式入库。

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专家信息更新和补充征集截止时间为613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要遴选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有热情、有精力、有积极性的专家,推荐进入专家库。

(三)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加强专家信息的审核工作,认真做好推荐专家的遴选把关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不予入库并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四)入库专家应尽心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履职过程的工作数量、质量和评价等情况,将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专家存在违规违纪、科研失信行为等情况,以及因超龄、精力有限等个人原因,不适宜继续履行专家职责的,可由个人和单位提交申请。

(六)详细浙江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全程理系统专家库更新及专家征集操作步骤见附件1


科研部:刘俊秋,朱小玲

电话:0571-86633141

地址:滨文校区23号楼619


 附件1-浙江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专家库更新及专家征集操作手册.pdf

科研部

2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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