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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递交立项材料的通知

2022-06-0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期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已经立项发文(OA系统-学校公文-可查看下载),请项目负责人递交纸质申请书、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用款计划表(见附件2)各1份至学院。申请书和安全承诺书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学院/部门做好汇总、审核、盖章,于202261311前将申请书纸质1份(不匿名)和用款计划表电子版按发文顺序排序后交至科研部(如需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安全承诺书留学院备查。

一.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学院/部门审核要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须与发文一致,项目组成员等信息须与申请时一致,项目组成员须签字。

2.研究周期须与申请时一致:一年期项目为20225月——20234月;两年期项目为20225月——20244月。

3.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

4.各类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获国家级项目立项(核心考核指标,必选项);

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核心考核指标,必选项);

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获得科研项目立项(不包括校级科研项目),或发表论文等;

浙江中医药文化专项:获得科研项目立项(不包括校级科研项目),或发表论文等

党建思政专项:如以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的,应发表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以录用证明为准),或论文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党建思政类会议表彰;如以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的,应获校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该项目获得厅局级项目立项。

学生思政工作专项:如以论文形式作为研究成果的项目,应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二、用款计划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按文件经费额度填写用款计划表,限列支业务费和劳务费,各科目金额与申请书一致(附属医院的项目,金额为申请时金额减半)。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三、项目研究成果标注要求

论文、著作、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专利等,须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并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Research Project of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四、项目承担学院/部门职责

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科研诚信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限额申报数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联系人:科研部 吴志刚  0571-86658093

“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浙江中医药文化专项”联系人:科研部 徐静 0571-86613631

“党建思政专项”联系人:党建思政研究会秘书处 沈景画 0571-86658052

“学生思政工作专项”联系人:学工部 方喜 0571-86613546

电子邮箱: xmglk@zcmu.edu.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行政楼23-623/617室(科研部),23-713室(组织部),23-123室(学工部)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安全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2: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用款计划表.xlsx



科研部 组织部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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