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医药科创高地,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一)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科研攻关层次与水平,经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沟通决定,今年启动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
1.重大项目。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围绕中西医协同和多学科协作,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加快中医药重大科研攻关,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前期经单位征集、专家遴选、国家审定,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主要领域包括:恶性肿瘤中西医结合精准诊治方案研究、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技术研究、重点人群中医药诊治策略研究、院内制剂开发、智能诊疗设备研发。
2.重点项目。围绕重大需求和问题,开展高质量临床研究与应用,不支持纯基础研究。
(二)中医药临床研究计划。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的,支持各类卫技人员利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和手段开展临床研究。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疑难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研究;
2.中医特色和优势病种研究;
3.常见多发病应用基础和基础理论研究;
4.县域中医药服务、社区农村中医适宜技术研究。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计划。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提升中医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目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研究。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中医药数字化改革多场景应用研究;
2.中医药科创高地和高水平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研究;
3.中医药学科人才评价体系和医保支付方式研究;
4.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及服务规范体系研究;
5.中药传统技术研究;
6.“浙八味”全产业链创新模式研究;
7.“浙派中医”学术源流、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和应用研究;
8.中医药诊疗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培养青年人才多学科交叉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的,突出中医药原创思维和现代科学技术有机结合,主要面向35周岁以下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中医药人员或“西学中”人员,项目选题除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外,应体现人才培养特性,具备较好工作基础,对“杏林工程”人才培育对象优先支持。
二、申报限额
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额为6项,其中重大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其他申报类别项目可自主申报。
三、申报时间
自2022年6月28日开始申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上午11时。
由于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于7月6日上午11时前将《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xmglk@zcm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如全校拟申报项目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医学伦理审查请各学院收齐后统一办理,于7月19日上午11时前将各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见附件3)及《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和纸质学院盖章版(各1式1份)交至孙桂芹老师处(0571-86633141,sunguiqin2001@163.com,滨文校区行政楼23619)。逾期不予办理。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医学伦理审查表待校内评审后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http://www.msttp.com/xm进入申报网站,点击“中医项目”进入“浙江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申报书时,系统将对申报的研究内容和历年立项项目和研究成果进行检索比对,杜绝相识度高的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学院汇总。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因浙江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未设置二级管理账号,各学院无需在系统中点击审核上报,但学院应当对项目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后再报送本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11时前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xmglk@zcmu.edu.cn。
(三)学校审核。科研部以学院盖章的汇总表为依据审核上报项目,未在学院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上述机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5月31日后出生),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31日后出生)。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参加不超过1项。
(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校动物实验研究中心可在线开具,开具说明可见https://alrc.zcmu.edu.cn/article/view-10542.html),申报项目科研标书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以系统为准)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
请校本部各学院于7月14日上午11时前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系统,1式1份)交至科研部623办公室,统一办理校学术委员会盖章流程。逾期不候。
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还应提供纸质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21份)。
(四)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缺少中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医药研究内容;2.申请人在研项目已有1项及以上;3.申请人近2年有撤题或近1年有结题。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二)如项目申请人因账号密码等问题无法登录系统,请通过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科研部处理。
联系人:吴丛丛、朱小玲,电话:0571-86613536;吴志刚,电话:0571-86658093,邮箱:xmglk@zcmu.edu.cn,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XX学院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3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doc
附件4 XX学院申请2023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xlsx
附件5 XX学院2023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2年6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西医类)申报工作的通...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