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9〕23号)规定,我校将组织开展校级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研究期限至2022年8月31日的2019年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
二、结题有关要求
1.凡由本计划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资助”(含批准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论文,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2.培育期内,优秀青年项目资助者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单篇IF≥5或总IF≥10:获得以下科技奖励:省政府或教育部二等奖(排名前2)、或省政府或教育部一等奖(排名前3)、或国家二等奖(排名前4)、或国家一等奖(排名前6)。杰出青年项目资助者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单篇IF≥10或总IF≥15:获得以下科技奖励:省政府或教育部二等奖(排名第一)、或省政府或教育部一等奖(排名前2)、或国家二等奖(排名前3)、或国家一等奖(排名前5)。
3.培育期结束后,结余经费2年内可继续使用,2年后予以收回。
4.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论文成果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发表论文的,论文应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单位且正式见刊。
佐证材料需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全文和封底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原件将返还)。复印件的杂志目录中请用红笔划出自己的论文,论文中请用红笔划出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的字眼。
(2)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并附上与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3)软件系统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并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如果项目成果是软件系统或光盘,还须同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使用证明。
(4)专利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专利证书;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申请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授权机构正式受理证明。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书》(附件1)。
2.各学院应认真开展结题材料的审核工作。电子版《总结报告书》、相关证明材料和《拟结题项目汇总表》(excel和pdf盖章版)(附件2)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mglk@zcmu.edu.cn,纸质版《总结报告书》、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部617室。
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1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静 朱小玲
电 话:0571-86613631
邮 箱:xmglk@zcmu.edu.cn
地 址:滨文校区行政楼23-617室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项目拟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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