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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科协关于提名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浙江候选人的通知

2023-01-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257号)精神,浙江省科协将开展相应候选对象的提名工作。为做好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分配

浙江省科协可提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2个,以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3名。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候选对象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2名或团队1个。各市科协在开展提名工作时,同时征求妇联意见。

学校限额提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2名或团队1个。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八)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九)军队系统候选人不作为浙江省科协推荐人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候选人凭“推荐码”注册并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电子材料,包括“提名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等。“推荐码”由推荐单位向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获取。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上传盖章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上传盖章版《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请于202328前完成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工作。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报送完成后,请使用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1)提名情况报告2份;(2)候选人相应的“提名表”原件3份,附件证明材料2份。

请于202328日上午1100前将上述材料Word 版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PDF盖章版和excel版发送至科研部电子邮箱kyc@zcmu.edu.cn,同时将候选人书面材料寄送至书面材料请寄送至科研部(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23621)。

联系人:李婧娴 路倩楠

联系方式 :0571-86613693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五、其它事宜

对各推荐单位的上报人选,经省科协组织专家评选确定后,将通知候选人补充完善相应的申报材料,上报给中国科协。


附件:

  附件1.关于提名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浙江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提名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的通知 和附件.docx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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