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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1-1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充分发挥治未病、辨证施治、多靶点干预的优势,为抗击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战疫中的独特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中医药疗效,合理使用中医药,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开展中医药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日期至2023128

二、作品类别

(一)短视频类作品

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要求报送视频画面清晰,可供二次传播使用,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

(二)科普视频类作品

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要求报送视频画面清晰,可供二次传播使用,时长一般不超过50分钟。

(三)文字类作品

作品格式可采用WORD,字数不限,内容深入浅出、科学性强。

(四)图文类作品

作品格式可采用WORD ,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科学性强。

三、作品内容

紧扣主题,内容健康,注重知识性、文化性、通俗性、艺术性的统一,涉及中医药专业内容准确无误。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防治知识;

(二)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

(三)中医药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的便民举措。

四、活动流程

(一)报送作品。各市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发动和作品筛选工作,各市在截止日期前将征集到的作品汇总后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创新处,省级单位可直接报送。

(二)专家遴选。对参评作品进行打分,按照分数高低确定获奖作品。

(三)科普推广。获奖作品通过国民学国医平台、浙江中医药等媒体进行展示,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传播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每位参赛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品类型作为第一作者进行创作,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证、项目鉴定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一经发现即刻失去评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四类作品均报送电子版。报送作品的同时,提交中医药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word版、和中医药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版。不报送书面材料。

(三)报送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主办方对作品有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和纳入主办单位网站、网络平台的权利。

请各学院于2023128日上午1100前将作品电子版、报名表(附件1)的Word版和作品汇总表(附件2PDF盖章版发送至科研部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联系人:李婧娴 路倩楠

联系方式 :0571-86613693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附件:

   附件1:中医药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中医药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作品汇总表.docx


科研部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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