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省医学生物信息数据库首批牵头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市级及以上卫生单位,其中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优先;
(二)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三)医学相关的科研院所。
二、申报方向
医学生物信息数据库拟设置人群队列数据库、专病数据库、生物样本数据库和医学科研数据库四类专项数据库,其中人群队列数据库、专病数据库下设若干个子数据库。首批拟建设10个左右专病(队列)子数据库,重点设置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肝癌、胃癌、结直肠癌、感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血液系统疾病、眼科疾病、儿童疾病、自然人群队列、新生儿队列等。每个子数据库遴选1个牵头建设单位,生物样本数据库同步遴选1个牵头建设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相应的研究领域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具有完善的研究体系和制度建设,拥有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的研究团队,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先进的研究方法、稳定的经费投入,已产出相当数量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二)申报单位已经和省内10家以上的三甲医院、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研究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数据采集、共享工作基础。
(三)申报单位在相应领域具备较为成熟的医学数据库建设基础,拥有较强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挖掘等治理能力以及 数据安全管理能力。
(四)申报单位已制定科学可行的数据库建设方案,并确保必要的人财物投入。
(五)申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浙江省医学生物信息数据库的各项管理规则,切实履行牵头建设单位的各项职责,保证将所有数据上传至统一的省数据平台,并按照相应的规则实行分类管理。
(六)申报单位应明确数据库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应拥有相应领域的正高级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医学研究经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七)本次遴选实行限额申报,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每家限报2个方向,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含培育单位)每家限报1个方向,其他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相关的科研院所每家限报1个方向,各市卫生健康委可推荐非研究型医院的1家单位(限报1个方向)。
四、主要任务
负责各数据库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包括组建专家组、制定数据采集、治理、共享等关键环节的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标准化治理和质控、数据共享审核等。
五、组织实施
请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11:00前,将《数据库牵头建设单位申报书》(附件1)、数据库建设方案、相关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2)等电子版文件及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封面和申报单位意见栏)后扫描生成的PDF版文件发至科研部电子邮箱,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不要胶装)同步报送学校科研部23-616室。
六、联系人信息
科研部:朱小玲
电话:0571-86658091
地址:滨文校区23号楼616室
邮箱:xmglk@zcmu.edu.cn
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
2025年6月13日
上一条: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标准”申...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