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入库和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5-07-0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技术力量,持续 优化专家库结构,更好地发挥专家作用,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浙江省卫健委开展新一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入库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包括新专家征集入库和原有专家信息更新,专家类 型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成果转化专家、投 融资专家、企业专家、继教专家七大类。

()专家征集入库。各单位对照专家入库条件(见附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入库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职称、科研业绩等佐证材料。

()专家信息更新。原有入库专家更新个人基本资料、主要业绩或重要资历等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注:科研业绩不能为空,有多项成果和学术荣誉的专家,请选择有代表性、体现个人特色的成果录入。录入的成果内容,需要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系统将对符合继续教育专家条件的人员推送“是否愿意加入继教专家库”,专家根据提示进行选择并补充相关信息。

根据专家库管理规定,省卫健委对连续四年未更新个人信息、已经到退休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专家,由系统统一退回到个人修改,专家账户进入冻结状态。专家需登录系统、更新信息并提交审核确认后,可解除冻结状态。超过60周岁的专家可提交返聘证明重新申请入库。

二、征集方式

1.征集入库操作。新申请人员可登录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 (https://kj.wsjkw.zj.gov.cn/),进入“专家推荐”模块进行入库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如无个人账号,需注册个人账号后再进行入库申请操作。

2.信息更新操作。已入库专家登录系统,进入“专家推荐”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更新,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遴选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有热情、有精力、有积极性的专家,推荐进入专家库。指导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完成入库工作,及时提醒有关专家更新信息。

()专家所在学院要加强专家管理,及时掌握专家信息及更新状态,强化专家信息审核,如因审核不力、通报不及时,给评审(咨询)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规定处理。

()加强专家库跟踪管理,对专家存在违规违纪、科研失信行为等情况以及超龄、精力不足等个人原因,不适宜继续履行专家职责的,学院应及时申请出库。

四、时间节点要求

专家库每年集中更新一次,本次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16日上午11时前。


学校联系人:何克林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

电子邮箱:xmglk@zcm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23号楼623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秦希希,电话:13295815007

 附件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入库条件.pdf

科研部

202579




下一条:关于征集浙江省生命健康领域科技创新重大标志性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