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推动实施高校科技创新攻关行动,提升企业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科发重〔2025〕3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5年项目上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
(一)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省级行业部门在2025年立项的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中,对照《实施细则》标准条件,择优提出拟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建议,通知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通过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网上填报。
(二)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企业、高校院所对照《实施细则》标准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完成验收后2年内的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通过省科技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同步在承担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省科技管理平台填报入口为“重大科技计划——上升项目”,网上填报常年受理,当年申请项目应于2025年12月31日17:30前完成填报(在此之前要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
我校符合条件的产学研项目,拟申报“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联系科研部,并报送公示信息。
二、归口推荐
(一)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省级行业部门负责审核拟推荐上升的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它在研的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省级行业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报省科技厅。
(二)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其中,省部属高校实施的产学研项目由省教育厅推荐,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的产学研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省属科研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推荐单位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报省科技厅。
推荐单位应于2026年1月20日17:30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审核公布
(一)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综合考虑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总体布局和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需要,择优确定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二)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省科技厅通过省科技管理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有异议的,由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处理。省科技厅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单位报送的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对于确定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由省科技厅赋予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编号并发文公布。获得省科技厅下达的项目编号后,视同承担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可作为申报各级支持政策(含评奖、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等所需的条件、资格佐证。
四、其他要求
根据《实施细则》,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每年度申请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采用限项制,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申报1项,同一企业每申报年度限申报1项(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每申报年度可申报2项)。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计入在研项目数。
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应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项目应围绕企业、产业或重大工程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协同研究攻关,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参考标准见附件),并已实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且未获得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二)项目承担单位与企业委托方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按照规定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单个项目横向经费实际到账金额须达300万元及以上;
(三)项目应在申报前2年内通过委托方验收,且研发周期不超过3年;
(四)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成员与委托方不得存在关联交易等利害关系;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均未在科研违规失信惩戒期内。
五、材料要求
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一)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经省级技术合同登记点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项目实施绩效总结、科技报告、横向经费到账情况和使用情况及相关材料;
(四)委托方出具的验收材料,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相关材料;
(五)诚信及无利害关系承诺书、科研伦理审批意见(有科研伦理风险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内部公示材料;
(六)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娴 潘璐颖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21室
附件:关于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doc
科研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