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5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递交立项材料的通知

2025-12-23            点击:[]

有关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已经立项发文,现将递交立项材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递交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报送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递交纸质版申请书三份(项目负责人、第二申请人、其他项目组成员签字实施承诺书》(负责人签字一份(附件1)电子版用款计划表(附件2递交所在医院

2.医院报送要求

1)纸质版申请书医院审核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学校科研部617室(如需邮寄,请使用顺丰标快

2)用款计划表》(excel版及盖章扫描件请汇总后发至科研部邮箱;

3)《附属医院专项承诺书》(盖章扫描件请发至科研部邮箱;

4)实施承诺书及伦理批件由各医院留存备查。

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1511时纸质材料需要在此时间前寄达。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医院审核要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须与发文一致,项目组成员等信息须与申请时一致,项目第二申请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不得更改。

2.研究周期开始时间统一为:20261月。

3.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用款计划表填写注意事项

1.请按文件经费额度填写用款计划表,限列支业务费和劳务费,各科目金额与申请书一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2.用款计划表须填写项目负责人学校工号、第二申请人工号

3.学校工号申请流程:直属附属医院和同质化管理医院请联系所在医院人力资源部开通学校工号;其他附属医院请扫描下图二维码申请学校工号,由医院审核人(审核人员将单独发给各单位)负责审批。



四、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各附属医院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科研诚信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朱小玲

电话:0571-86613631

邮箱:xmglk @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17室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安全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2:2025年附属医院科研专项用款计划表.xlsx



科研部

20251223


上一条:关于填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

下一条:转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