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9 朱瑞 点击:[]
科研部部门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科研部是学校行使科学管理的行政机构,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的科研项目及与此有关的科研基地、成果进行统一管理。为了加强科研部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全校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科研部是学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重要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工作也是学校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科研水平是反映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各级领导、各科室应该高度重视科研管理工作。
第三条 科研部设常务副部长1人,主持全面工作;副部长3人,协助部长分管科技和任务科研管理及相关科室工作。科研部下设平台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
职责
第四条 编制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并负责项目管理。
第六条 负责科技合同审计、签订,横向项目管理;组织科研成果登记、报奖;科研成果培育、推广。
第七条 负责科技平台(重点实验、研究基地等)的建设与管理;科研统计;
第八条 全校性重要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管理;人文社科学术交流;社科联日常工作;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学术团体管理;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工作要求
第九条 科研部员工在工作时要平等,热情,尊重全校教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廉洁从政。
第十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制度,民主决策原则。不以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对待同事和蔼。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严禁回避矛盾,推卸责任。
第十一条严格遵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78号)严格考勤制度,请假需做好工作交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内不得随意窜岗,不准喧哗和吵闹,严禁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炒股等。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流动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应交办公室统一管理,用后及时交回办公室,避免国有资产流失。